国家医保局《关于发布医保体外诊断试剂分类与代码数据库的通知》
国家医保局公示《关于发布医保体外诊断试剂分类与代码数据库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形成全国“通用语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有关要求,我局对2023年6月30日前体外诊断试剂维护信息进行了审核,经过前期公示并对反馈意见进行核实与处理,形成了医保体外诊断试剂分类与代码数据库信息,现予以公布。 具体公布信息见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窗口,网址 https://code.nhsa.gov.cn。 以下为编码细则: 第1部分:体外诊断试剂标识码,用2位大写英文字母“CJ”表示。 第2部分:体外诊断试剂方法学分类代码。其中一级分类代码 (方法、亚专业),用 1位数字表示,指具有相同技术方法或亚专业的体外诊断方法集合;二级分类代码(原理、路径)用 2位数字表示,指在同一方法、亚专业下应用相同或相近技术原理或技术路径的技术方法集合;三级分类代码 (用途、品目)用 2位数字表示,指在同一原理、路径下具有相同或相近用途和检测过程的体外诊断试剂集合。 第3部分:检测指标码,用 5 位数字表示,指实验检测过程中的被测量对象 (如被检测样本中的标志物等)。 第4部分:试剂特征码,由2位数字表示,根据试剂的特征赋予的代码。第1位表示试剂应用方式,通用型用 0表示,专用型用1表示;第2位表示检测类型,如单检用1表示,联检用2-9表示 (注:检测项目大于等于9个,用9表示)。 第5部分:体外诊断试剂企业码,由5位数字表示,为依据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为试剂企业赋予的唯一流水码。其中流水码第一位为0-5表示国内生产企业,6-9 表示进口代理企业。 同一企业试剂产品的不同包装规格在数据库中赋予流水码用 3 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来源:国家医保局